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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力防御“双台风” 确保人身安全
浏览次数:823发布日期:2012-08-01

市防汛指挥部昨天下午召开各区县防汛办主任和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异地视频会议精神,部署本市防御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第10号强热带风暴“达维”以及下阶段防汛防台工作,并在会后向全市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有关委办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社区热贴: 防台风的一些常识及几大注意事项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报,“苏拉”、“达维”正逐渐逼近我国沿海,影响申城时,会给本市带来明显的风雨,同时又恰逢今年汛期第5次天文大潮汛,届时可能会出现风、暴、潮“三碰头”,本市防汛防台形势严峻。会议要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防汛责任人,要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原则,全面动员,有效组织,靠前指挥,迅速部署落实各项防御和应急防汛抢险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

全市重点做好12项防御工作

●对里弄、街坊的排水管道、“小包围”设施,各区县和各级房管、物业单位要加强养护、管理,确保排水畅通。同时,要按照行业联手、协同排水的工作机制,全面组织道路清扫人员,在集中降雨期间,对市区道路加强巡查、及时清扫,防止路面垃圾、树叶等杂物堵塞下水道进水口。

●下立交管理单位要加强防汛排涝设施养护,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防汛排水与**部门要加强应急联动,确保*降雨下,下立交等低洼道路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地铁、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地下设施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暴雨积水、雨水倒灌的防范措施。

●沿江沿海地区要切实做好船只进港避风工作,海事、港监等部门要落实水上安全措施,及时呼叫、引导船只提前进港避风,必要时采取强制拖引措施。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建设工地的现场管理,切实做好塔吊、脚手架等施工设施的加固、锁定。在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要停止建筑施工和野外、高空作业。

●各区县以及各级市容、房管等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有关单位,对店招店牌、霓虹灯、广告牌、空调室外机等高空构筑物立即组织检查、加固,避免高空坠物伤人。

●各沿江、沿河单位及堤防、泵闸设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一线海塘、防汛墙的巡视检查,及时关闭各类防潮闸门,杜绝潮水倒灌等人为责任事故。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预案,对各类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的人员以及一线海塘外人员,做好组织撤离转移的准备,并妥善安置,防止台风袭击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全力保障公共交通正常营运, 特别是要加强对电车线路的监控,防止线路事故引发交通堵塞,并加强对地铁设施的防护,避免暴雨进水引发停车事故。

●各级绿化部门要加强巡视,对受风易倒的树木及时采取帮扎、加固等措施,防止倒伏伤人、影响交通。

●各级农业部门对农田排涝和蔬菜大棚等农业设施,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教育、旅游、商业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学校 (大中小学校、幼托园所、职业学校等)、旅游景点、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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